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面对这满树密集的桑葚,吴译才心中早有打算,这里不仅仅有桑葚,还有一些虫子!
蚕!
吴译才小时候养过蚕,这是一种很辛勤的虫子,一天到晚就知道吃,然后化蛹,最后变成蚕蛾产下后代,逐渐死去……
在一些树叉上还挂着一些破茧,地上也有不少,华夏古代就是用蚕茧来制作丝绸的!
吴译才不懂得如何制作丝绸,因为制作丝绸有着一套很复杂的工艺,不过这些蚕茧或许也有可取之处。
韩凌霜的蛇皮背包里面装满了桑葚,至少20斤,这妹子就只是对吃的感兴趣。
吴译才开始收集周围的破茧,收集的时候,他都仔细的检查着里面,有几个蚕茧里竟然有几只虫子。
发现了一只五彩斑斓的蜘蛛,还有几只类似蜱虫的恶心大肚子虫子。
在荒岛上需要处处留心,万一这些东西有毒,再被咬一口,那就麻烦了……
收集完这里的东西之后,他们准备返回,因为背包里面已经没有多余的空间了。
而且经过韩凌霜掉进泥坑的拼命逃脱,体力消耗很大,两人也都很劳累了。
“色鬼,你说这是什么动物的骨头啊?”韩凌霜在树干制作的桥梁上行走,指着泥坑中的不知名骸骨。
吴译才用长矛挑了一块骨头上来,刚好挑的是头骨。
“呃,不是人类的……”吴译才观察了一下,很肯定的点点头。
“废话,你什么时候见过人类长角了?”韩凌霜翻了个白眼。
“咳咳……根据我多年的经验,这骸骨的牙齿平整,应该是食草动物的骸骨。”吴译才摸着下巴点了点头,“根据有角类的食草动物来判断,可能是鹿类或是羊类!”
“这么说,可以吃到羊肉或是鹿肉咯?”韩凌霜水汪汪的明亮大眼睛透着闪亮的光,小脸红扑扑的欢喜道:“烤全羊很好吃,鹿肉嘛……应该也不错!”
“羊鞭跟鹿鞭最好吃了,你要不要吃?”吴译才没好气的道:“我真服了你了,只是看到一些骨头你就可以联想这么多,你脑子里面都是什么呀?”
“哼!那种东西你自己留着吃吧,俗话说得好,吃什么补什么!哈哈哈……”
韩凌霜嘲讽道,她是知道吴译才的猥琐之处,不能每次都被他的荤话打败,一定要学着去应对他!
卧槽!这妹子不是很纯洁的吗?
为何会这样?
是在我的猥琐光环之下,她改变了?
韩凌霜见到吴译才哑口无言的表情,心里很舒爽。
韩凌霜精致的小脸上扬起一抹迷人的浅笑,哼!你个不要脸的臭屌丝也有今天!
吴译才看着浅笑的韩凌霜,这妹子真漂亮,尤其是笑起来,睫毛长卷,两只眼睛微微弯曲,白皙的脸蛋上还有两个小酒窝。
“哼!大色鬼,快回家了……”
韩凌霜一马当先的领头在前面。
~
~
水月是个苦逼上班族,写作只是兼职,水月现在的生活状态就是,上班,吃饭,看孩子,写小说。
有很多小伙伴觉得水月一天两更更得少,不过作者君表示实在是没有多余的时间写小说,因为水月不是全职,每天也就写4个小时,状态好了可以写5000字,状态不好,也就2000。
希望看书的小伙伴都互相了解一下,能多更水月就三更,不过目前的生活状态一天两更就是极限了!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快穿之台词有毒 极品捉妖系统 酷妻来袭慕爷收手吧 至尊修罗 狂妃倾城,主上别撩我 秦少的神秘宠妻 婚外迷情 花式作死的位面商人 撒谎精 为了拯救修仙界我也是很拼了 契约婚姻[甜文] 英雄本色 权力代言人 陆锦棠秦云璋 步步夺爱:总裁大人请放手 美不胜收 英雄联盟之最强女王 带着商城去大唐 王府宠妃(重生) 她的唇色樱花粉
书友群752115803林牧鸽从诡异生物与人类和平共处的社会穿越到了诡异刚刚复苏的时期。满脑子知识让他选择成为一名科普up主,帮助大家更好的认识诡异生物。大家别学我,如果不小心被灵异抓住千万不要轻易挣脱,会打击到人家信心的。阴森的古堡里,林牧鸽很是愧疚的把胳膊又主动伸向了一旁委屈的诡异。都说了现在的人一天一杯奶茶,人血都变甜了不能多喝,你说你怎么就控制不住自己呢?夜晚的乱坟岗,他拿着手机照着这张满是蛀牙的血盆大口责备又心痛的说到。专业又严谨的科普让他涨粉飞速。但看着每个视频满屏弹幕的调侃,林牧鸽很是无奈。我真不是什么人形诡异啊!这真的是正经科普视频啊!大家记得一键三连啊!如果您喜欢科普诡异你管这叫学习主播?!,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五年前,她是众人称羡的陈家大小姐,成歌集团的唯一继承人,陈老的掌上明珠他是黑暗的杀手,冷酷无情,无血无泪的夺命无魂,阴差阳错,他成了她的贴身保镖,她成了他的雇主,他们在朝夕相处中互生情愫,...
张敬穿越了。穿越到两百多年前的清朝末年军阀割据的时代。身处乱世,身为有志青年的张敬觉得自己应该丢掉道士的身份,不能再做招摇撞骗的江湖神棍,去干一番大事!直到,他遇见了僵尸先生中的九叔妖魔鬼怪僵尸,也逐一登场得了,我还是做个道士吧!如果您喜欢我师叔是林正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苏凉穿越后,嫁给同一个男人,三次。第一次,只是交易。第二次,还是交易。第三次,又是事不过三,我们假戏真做吧。顾泠说。女主视角军医穿越,成了被豺狼亲戚害死的苦命村姑。报仇雪恨之后,无处可去,便跟美男相公搭伙过日子。相公是个神棍,字面意思。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跌宕起伏,伏伏伏伏要不,散伙吧?苏凉认真提议。美男说,下辈子再说。男主视角天生特殊能力,让他选择离群索居。从来都是让身边的人离开,第一次开口挽留的人,就是她。顾泠觉得他和苏凉天生一对,注定要在一起。有人反对?他一直在救人,偶尔杀几个也无妨。霸气睿智成长型穿越女主vs仙气地气并存异能男主如果您喜欢医妻三嫁,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甩手大掌柜如果您有缘刷到了我的作品,说明您已经和财神爷近在咫尺了,走进富豪榜只是时间问题。当一个逍遥自在的甩手大掌柜,即可年入几千万!...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